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录取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招委【2016】37号)文件执行,内容为:“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不划专业合格线,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普通文理科二本线的70%划定。录取时,高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100×0.5+专业成绩÷300×100×0.5)。”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7年贵州民族大学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