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阳光招生”制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新生,学院成立由校党委书记、院长负责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实施测评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机构。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各分院及纪检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分类招生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录取工作组和监察组等,具体负责分类招生的选拔工作。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2017年贵州高等商业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