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大学与国外大学分别按照各自的规定,各自收取学习费用。其中,在广州大学期间的各项收费,均按广州大学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广州大学的收费依据为: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2]169号。
2、学生赴国外学习之前,须向广州大学交清四年的学费,才能获得广州大学学生在国外大学获得的学分互认以及由广州大学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3、学生出国前的专项英语(含博雅英语系列课程)培训费、由出国留学服务机构与国外大学联系所产生的服务费、出国签证费用、广州大学与国外大学之间的学分互认或转换费用,均不包括在上述学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