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等人员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2017年贵州财经大学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