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2、分类考试成绩评定:
分类考试总分为200分,总成绩核算公式为:
分类考试总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分值标 准高中学业水平(11科)110分A级:10分 B级:8分C级:6分 D级:4分职业适应性测试90分专业教师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法进行评定。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1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满分110分。其中A级计10分; 级计8分;C级计6分;D级计4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组织测试评定,满分为9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个人特长、表达与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3、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6、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7、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8、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凡体检弄虚作假,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017年贵州财经大学高职(专科)分类考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