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籍学生按照市公安局《关于配合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穗公户〔2010〕296号)确定。广州市农村户籍的标识为:未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为“农业家庭户口”或已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户口簿内面“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含以后日期)统称居民户口”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