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市、县招生办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6)。各市、县招生办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
2017年广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