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
(二)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的取。
(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本校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然后分专项、分男女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考生。
(五)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录取工作于2017年5月17日-5月27日12点完成一志愿录取相关工作;2017年5月28日-5月31日12点完成二志愿的录取工作。
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