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和我校政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于6月初在我校研招网公布正式的录取名单,在6月中旬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和推免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请秉持诚信原则务必第一时间告知我校研招办。
(四)相关表格可以在下载区(http://www.yz.***.cn/html/sublist_13.htm)下载。
(五)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2.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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