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内容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包括:构图、造型、动态、结构、技法表现、专业素质及职业素养等内容。
(二)测试项目及形式
测试项目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技能面试两个部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项目为人物动态速写(绘画工具自备)和技能成绩认定。
1.职业技能测试
(1)人物动态速写
测试考生对构图、造型、比例、动态、结构及技法的表现。测试时间为40分钟。
注: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技能成绩认定
考生获奖和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直接计入测试成绩,满分6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具体计分项目和标准如下表:
专业证书加分分值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职业资格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高级证中级证初级证其他从业资格证艺术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30分20分10分30分20分10分--
2.职业技能面试
测试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发展潜力。考生抽题进行回答,测试时间为3分钟。
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方案(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技能成绩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