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提出的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扰乱考试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院校,将从下一年度开始暂停其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并缩减其年度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有关违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查处。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生院校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过程中查处的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应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人员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
(三)申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和中职2年级在校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四)各高考报名站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发放考生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未经考生本人书面授权不得代为开封,报名站或所在中学在没有考生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填报或更改考生志愿的,将责成所在市教育局严肃处理。考生拿到密码函后要及时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修改初始密码并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如有密码被他人修改或遗忘密码的,由考生本人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县级招生办申请重新设置密码。凡由市、县招生办重新设置密码的,登录后应先行修改。
(五)请各市、县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附件:2017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成绩信息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2017年广西区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