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报。已经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可以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申报。各招生院校要主动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申报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要开通多种申报途径,方便考生申报。安排人员专门接待现场申报的考生,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把应当告知考生的信息及时告知考生。在宣传发动时必须向考生强调说明,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各招生院校要对考生申报资格进行复核,并妥善保存考生亲笔签名的申报材料备查。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与广西高考报名数据库对接,以便验证考生是否参加了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符合高职对口招生报考条件,并从报名数据库中下载考生相关信息。
(二)院校测试。我区2017年中职学校毕业生升高职不组织全区统一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生院校测试应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考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所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有相应成绩。院校测试必须在4月23日前完成,并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将成绩及时告知考生。
(三)上报备案。招生院校于5月3日至4日将向本校申报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http://218.65.204.251:8001/)上报备案。上报信息标准见附件。
(四)填报志愿。4月28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的报名站领取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资格。
(五)投档录取。5月15日至16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第四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日10:00至18日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高职对口招生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5月18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
(六)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于5月20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广西区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