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职业学校将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于2017年4月9日前报送相应本科招生院校(联系方式见附件3)。2016年已通过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审核的中职/技工专业可不重复报审。
(二)报考相应本科专业的中职/技工专业核心课程应具有明确的相关性。本科招生院校教务处会同招生部门组织专家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报来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定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于2017年4月1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并报教育厅备案。考生据此报名参加2017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2017年广西启动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