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17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生在修业期间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采用学年预收和毕业结算制,在每学年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规定的平均学年学分数预收当年学费,在毕业当年的五月底按学生实际修读的总学分数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第一学年预收费用为:文、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其中特色专业5040/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生·学年,其中特色专业5520/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宿舍安装有空调)。(终以广西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