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一律自理,请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2.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于2017年4月上旬在我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录取通知书拟于6月中下旬寄出。如考生通讯地址有变,请于5月30日前向各学院反馈更改。
3.凡自愿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并于4月15日前邮寄或报送到到各学院。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网站,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5.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6.各种表格样本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的“招生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7.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严格遵照国家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进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假借可以帮助调剂、录取或可以争取招生计划等名义而收取费用、礼品的做法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轻信谎言,以免上当受骗。详情请参阅《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声明》。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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