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助学贷款和各项奖助学金:
(1)国家生源地贷款:高可贷8000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000元/年/人;
(5)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6)学院根据每年上级配套资金,设立有学院奖(助)学金。
2.服役补偿政策: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资助。
3.基层就业资助政策: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学费补偿。
4.勤工俭学政策: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可提供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约300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学院勤工助学。
2017年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高职对口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