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
我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比例7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励比例3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博士生导师每年给予博士生科研资助6000-10000元(限非定向生)。
2017年广西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