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查。
(1)现场受理时间:2017年3月14-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2)现场受理地点: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西校园君武馆203室)。
外地考生(函报)可采用EMS等快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收取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至3月4日,截止时间以寄送地邮戳为准。
研招办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530004,联系电话:0771-3231243。
(3)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定向)的考生,还须工作单位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
③两份《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级专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涉及广西大学可加盖专家所在二级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书无效;
④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历提供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研究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单位人事档案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贴在报考登记表指定位置;
⑤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必须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且原件备验);
⑥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验);
⑦同等学力者须提交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核心刊物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原件、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⑧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原件备验);
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017年广西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送交报名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