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送时间:2016年11月23日前,请将纸质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wsc@***.cn。
2.国际处将根据各部门工作计划,统筹2017年学校各项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规范审批和管理程序,对不在计划之列的临时外事活动,原则上不予办理。
3.请各相关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对外交流工作的严谨性和纪律性,安排具体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报送。确保本年度对外交流活动顺利报批,推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电话:0931-876534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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