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3.实施单独测试的院校须按规定格式于4月20日至21日将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须按规定格式于4月26日至27日将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教育部报库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2017年兰州文理学院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