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和完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级招委会、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根据各自的分工权限,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二)加强特殊类型考生信息公开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能办理录取手续,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此外,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切实把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信访制度
省、市(州)、县(区)三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健全信访机制,为考生咨询、查询、申诉提供渠道,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遇事不推诿,回答客观准确。信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信访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各地和高校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受理和处理考生对高校处理意见提出的行政复议。
(四)规范高校招生章程公布
各高校要完善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加强辖区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备案,并正式向社会公布。高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宣传。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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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计算机网络(技师班) | 兰州兰石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 -- | -- |
网络工程 |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兰州理工中专 | 3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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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工程造价 | 平凉信息工程学校 | 高 职 三 年 中 专 二 年 | -- |
工程造价 |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工程造价 | 平凉信息工程学校 | 高 中 生 二 年 初 中 生 三 年 | -- |
工程造价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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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与测量 | 甘肃煤炭工业学校 | 1年 | -- |
工程测量技术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工程测量 | 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 | 160--480 | -- |
测量工程技术 | 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 | -- | -- |
土木工程 |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 |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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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汽修驾驶类--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兰州高新科技学校|兰州高新学校,兰州职业学校,兰州高级技工学校 | 高中起点一年 | --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 | 160--630 | -- |
水利工程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农林类--农业水利工程 | 兰州高新科技学校|兰州高新学校,兰州职业学校,兰州高级技工学校 | 高中起点一年 | -- |
涉农类--农业水利工程 | 兰州高新科技学校|兰州高新学校,兰州职业学校,兰州高级技工学校 | -- | -- |
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招考信息公开透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