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二)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采取“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推荐生”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情况,按“尊重志愿、适合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五)录取结果从我院网站《新生录取查询系统》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对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7年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