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设立的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报考原“985”、“211”重点高校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或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余调剂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平均发放,一等奖学金第一、二学年每学年奖励6000元,第三学年奖励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奖励4000元。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不含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万元。
4.设立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万元。
5.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标准为8000元。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相关奖励政策均按国家政策执行。
6.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工科类、艺术类4500元/人,其他类硕士研究生4000元/人。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培养业务费。
7.学校还设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南海“奋进”奖学金、“惠济”奖学金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20000元不等。
8.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按月发放津贴。
2017年赣南师范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标准为8000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