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10月30日前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本校当年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3.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通过银行账户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获奖学生确认领取奖学金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签字确认;
>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简易名单进行审定;
>1.每年10月30日前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本校当年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3.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通过银行账户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获奖学生确认领取奖学金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签字确认;
>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简易名单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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