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录取时学校会充分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2.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上报备案。
我校于5月3日至4日将向我校申报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
(三)投档录取
5月15日至16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将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正投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日10:00至18日8:00参加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录取规则不变。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网(http://app.***/zsapp/reg.aspx)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五)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于2017年7月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桂林理工大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