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户籍是否迁往学校所在地请新生自主选择。
2、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且须与高考电子档案中身份证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者,无法办理户籍转入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户口迁移证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手写迁移证不能落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交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用于办理身份证的一寸标准相片2张;户口迁移证左上角写父母名字,右上角写身高、血型,中间写学号。
3、户口迁移地址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或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一号;户籍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朝阳派出所。《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如有涂改、变更,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4、《户口迁移证》请妥善保管,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