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
(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院校志愿的考生。
(4)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考生,如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优先录取。
(5)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出现生源不平衡的情况,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将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并优先录取一志愿线上考生。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综合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60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