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录取程序
1、商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并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录取名单。
2、商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科确定导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录取通知书发放:由主管部门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办,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坚持考试成绩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