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序原则。
3、坚持考试成绩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B、录取程序
1、商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并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录取名单。
2、商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科确定导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录取通知书发放:由主管部门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办,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非MPAcc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