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40%﹢专业英语笔试成绩100分×1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50%。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实行量化加权的办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权重与计算办法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按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
5、不予录取的几种情况:
1)复试舞弊或请人替考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有其他违反国家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招生录取指标分配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