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4) 凡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4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复试小组将每一位参加面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统计出来,并同时提交本小组拟录取名单,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交学院。
5.1考生在研究生院(金鸡岭校区二教406)报到验证后,凭研究生院领取的复试报到证,到学院报到(金鸡岭校区8101)
时间:3月24日 8:30-12:00;14:30-17:30
地点:金鸡岭校区8101
学院报道需完成的工作:
领取并填写表格,填好的表格交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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