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自带档案的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档案须用档案专用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新生入学时将档案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2、凡寄送档案的新生,请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备注姓名、学院名称。
收件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室
地 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2319282
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新生须知桂林校区档案手续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