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定向博士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到我校,详见调档函;
2.定向博士生:拟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含直属附院与校本部在职职工)均须签署定向培养合同书,并于6月15日前将定向培养合同书递交至研招办,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工作;
3.人事档案寄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
4.对于及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培养合同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如需更改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或联系方式,请及时于与研究生学院联系。
5.考生必须按时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库.xls】附件【附件2:调档函.doc】附件【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博士定向培养合同书.doc】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2017年广东医科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档案调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