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复试分数线。
2、拟录取名单根据学校招生指标,对上线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确定。
3、总成绩计分办法:总成绩=初试总分/3×0.5+复试总分×0.5。
4、拟录取名单将在5月中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告栏和广东医学院官网学校公告栏公示。
5、调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在8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档案室;根据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送招生单位,由此造生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
拟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含直属附院与校本部在职职工)均须签署定向培养合同书,并于5月15日前将定向培养合同书递交至研招办。
6、新生应按时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7年广东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复试小组对本学科博士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今年博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存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咨询或者提出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