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排位分进行排名,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若该专业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则继续录取本专业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排位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及投档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答案来源于: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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