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对于普通高考及高职“3+证书”招生的投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对于普通高考及高职“3+证书”招生的投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4 09:47:00 解决时间:2018-04-24 15:11

满意答案

第二十一条对于普通高考及高职“3+证书”招生的投档考生,我校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1.文科、理科和3+“证书”等类别的录取排名分,按考生的投挡总分计算;音乐、美术等类别的录取排名分,按省术科统考成绩×70%+投档总分×30%计算。

  2.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排名分进行排名,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若该专业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则继续录取本专业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排名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及录取排名分相同时,则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4.若音乐类专业、美术类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不再区分院校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以录取排名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排名分的计算方式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一致。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4 15:11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对于普通高考及高职“3+证书”招生的投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于普通高考及高职“3+证书”招生的投档考生,我校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1.文科、理科和3+“证书”等类别的录取排名分,按考生的投挡总分计算;音乐、美术等类别的录取排名分,按省术科统考成绩×70%+投档总分×30%计算。  2.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排名分进行排名,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对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投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第二十二条对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投档考生,我校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1.文科、理科等类别的录取排名分,按考生的投挡总分计算。  2.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排名分进行排名,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若该专业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则继续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对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十二条对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投档考生,我校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如下:  1.文科、理科等类别的录取排名分,按考生的投挡总分计算。  2.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排名分进行排名,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若该专业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则继续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我校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等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录入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专业的考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人才培养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在获取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可通过参加对口(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20-38458854  传真号码:020-38458854  电子邮箱:jwjcsj@(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458158  传真号码:020-38458158  电子邮箱:zsb@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www..cn(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