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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总则

2017年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21:29:00 解决时间:2018-10-0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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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韶关市曲江区南华,邮政编码:512126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政府,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0-0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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