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业水平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同等条件下的录取规则:考生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2017年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