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的评分(评卷)人员及专家仲裁组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各术科要成立评分(评卷)小组、专业成绩专家仲裁组,其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统一考试的特点和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评分(评卷)工作的要求
招生院校必须于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数据内容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考生如参加多个专业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按所报考的专业分别报送考生成绩数据等信息;如院校规定考生一个专业的校考成绩可在多个专业通用的,则每个专业均要报送合格考生成绩数据。院校逾期不报或漏报、错报院校校考成绩数据的,省招生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和更正,报考该校考生校考成绩将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高考成绩公布后,我省招生办公室将第一批本科院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给考生报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
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术科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或专业不适用。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成绩评定与上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