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6〕19号文)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6〕19号文)招生计划及专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1 18:02:00 解决时间:2018-03-28 02:37

满意答案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省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要求执行。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 2018-03-28 02:37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6〕19号文)确认报名
2.确认报名。2017年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校验报名材料、缴费、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招生院校打印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对于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且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报名确认流程;对(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7〕20号)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的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6〕19号文)录取
五、录取(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7〕20号)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一门(详见附件2)。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7〕20号)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3.2017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6〕19号文)招生计划及专业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我省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lt;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gt;&lt;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gt;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6〕19号文)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粤招〔2016〕19号文)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