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财教[2013]54号文件要求,所有农村和县镇户口的学生可享受政府免学费补助,地级市以上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审批通过后,也可以享受政府免学费补助。(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免学费补助累计不超过三年。中技、中专、职中毕业生已享受过学费补助,学生须缴纳全额学费,不再享受政府免学费补助。)
①所有农村、县镇户籍高中毕业学生:入学时按照要求提交资料,由学院统一办理申请减免学费手续,缴费时可直接减免学费。资料包含: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说明:如果不能按要求完整、及时提交政府免学费补助申请资料,则需按不享受政府免学费补助标准缴纳全额学费。)
②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学生:入学须按照不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学生的标准缴纳学费,入学后提交资料由学院收齐材料交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申请减免学费手续,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后,政府补助经费下拨到校后可按政府补助标准退学费。资料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低保证或其他的困难证明原件。
2017年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广州校本部享受政府免学费政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