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是我省推进和落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具体体现,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工作和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高职院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统筹部署,严格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负责。要建立招生责任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录取期间,各院校要注意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保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密切联系与沟通,确保录取工作顺利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职院校要完善工作制度,突出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权力制约的录取工作机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把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政策等考生须知的细节、应知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为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确保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粤招〔2017〕3号)录取批次安排和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