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4日,系统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学生,系统当天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7月11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资格。
2.7月12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的第二位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7月19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7月12日,系统递补岗位排名第二位的备选对象后,将开始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7月20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2017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确定招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