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均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档案审录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
特别要说明的是:普通类的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粤招〔2017〕15号文原公布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特别要说明的是:普通类的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粤招〔2017〕15号文原公布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017年广东省第一批普通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普通类文科类、理科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