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2、复试
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
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在2017年3月17日前结束。
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
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在2017年3月17日前结束。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各学院按各学科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017年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