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户籍
广东省籍的新生,入学时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籍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凡被我校录取而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新生,须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2、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要求,填写、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入学前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须加盖两级民政部门公章)、“家长承诺书”(家长签字并捺手指模)、家长户口本首页及家长专页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一式两份。
2017年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本科插班生准备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