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我校将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地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
5.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共六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联考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共两门。
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共六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联考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共两门。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8.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考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研究生助学金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元/生·学年)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元/生·学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补助(校外)(元/月)国家奖学金(元/生·次)元/月发放月份合计(元/生·学年)80010个月8000一等奖学金12000二等奖学金8000三等奖学金(选拔)1500左右(依据合作协议)20000(评审)
说明:
研究生助学金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元/生·学年)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元/生·学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补助(校外)(元/月)国家奖学金(元/生·次)元/月发放月份合计(元/生·学年)80010个月8000一等奖学金12000二等奖学金8000三等奖学金(选拔)1500左右(依据合作协议)20000(评审)
说明:
1.广东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100%覆盖所有入学报到新生(按考生的报考情况确定等级,一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20%,二等奖学金比例不低于30%,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
2.助学金100%覆盖,学业奖学金第二年开始以学术成果评定,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其中一等奖学金20%,二等奖学金30%,三等奖学金50%。
3.硕士生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可以获得1万元/年奖学金,特别优秀者学校将提供10万元/年的经费资助前往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1-2年。
4.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5.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派往与我校合作建设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课题的研究生,按研究业绩可以获得1500元/月左右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具体根据相关协议由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校外单位)直接支付研究生。
6.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二)推免生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1.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并每年给予助学金8000元。
2.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将全部进入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第一年获得资助10000元。其中,被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和优势重点学科、特色重点学科所属专业(具体如下)录取的,另外获得重点学科资助20000元,并择优推荐出国出境进行联合培养,学校资助10万元/年。
重点学科类别领域、学科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攀峰重点学科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学院0802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能源学院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学院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优势重点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0814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化工学院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院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艺术与设计学院1305设计学特色重点学科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学院0701数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学院0808电气工程热能工程材料与能源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工程学院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企业管理管理学院1202工商管理
重点学科类别领域、学科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攀峰重点学科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学院0802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能源学院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学院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优势重点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0814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化工学院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院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艺术与设计学院1305设计学特色重点学科应用数学应用数学学院0701数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学院0808电气工程热能工程材料与能源学院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工程学院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企业管理管理学院1202工商管理
3.在学院录取的推免生中绩点高者,第一年将优先推荐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一)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我校2017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数中山基地机电工程学院085201机械工程23自动化学院085210控制工程085207电气工程材料与能源学院085204材料工程
我校2017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数中山基地机电工程学院085201机械工程23自动化学院085210控制工程085207电气工程材料与能源学院085204材料工程
(二)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我校2017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数佛山基地机电工程学院085201机械工程24085203仪器仪表工程自动化学院085210控制工程085207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学院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我校2017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数佛山基地机电工程学院085201机械工程24085203仪器仪表工程自动化学院085210控制工程085207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学院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三)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我校2017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数东莞基地机电工程学院085201机械工程48085236工业工程自动化学院085207电气工程085210控制工程轻工化工学院085216化学工程信息工程学院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学院085211计算机技术材料与能源学院085206动力工程085204材料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29环境工程
我校2017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学校全职导师)、校外(企业兼职导师)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招生学院招生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数东莞基地机电工程学院085201机械工程48085236工业工程自动化学院085207电气工程085210控制工程轻工化工学院085216化学工程信息工程学院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学院085211计算机技术材料与能源学院085206动力工程085204材料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29环境工程
1.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定向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2017年广东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场确认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