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5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2号;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慈善性质)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办单位: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2017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