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三)学院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017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监督与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