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要加强对自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研究和探讨,按照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力争使业务课考核范围能够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应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各学院要审慎确定各学科、专业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和组合。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2.自命题的考试科目要求按一级学科(群)设置,同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即*码的前4位相同)自命题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应保证至少一门相同。考试科目要确定,不要设置选考科目,同时要求名称应尽量简化(可使用简称,一般不超过8个汉字)和规范化。
3.参考书目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的同时应确定参考书目,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为了方便考生复习考试,所列的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对考生提出的有关参考书目的具体情况,由各学院负责解答。
4.制订自命题科目课程(考试)大纲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我校自命题科目均需编制自命题科目课程(考试)大纲,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课程(考试)大纲的制定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关学科专业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各课程(考试)大纲的文本材料经编制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名后于7月8日前报研招办,课程(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上公布,大纲一经公布不予更改。
2017年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自命题科目设置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